建置记载
任县境域,在春秋时为晋地,晋于此筑有任邑(故城在今县东南),《左传·襄公三十年》载:“羽颉出奔晋,为任大夫。”此为任见于史乘之最早记载;杜预注云:“任,晋县,今属广平郡。”表明任在公元前543年时,已为晋国所封之县了(注;大夫为春秋时晋县级官职之名)。 战国时属赵,秦代隶钜鹿郡,这一时期是否还置任县因史书无记载,不可详知。西汉时仍于故任邑置任县,同时还置张县(故城在今县西南二十七里)、广乡县(治所不详),三县皆属钜鹿郡,景帝中元六年(公元前144年)析钜鹿郡置广平郡(征和二年封国,五凤二年除国为广平郡),辖任县、张县、广乡三县,建平三年(公元前4年)封为广平国,三县仍属之。 东汉初,废张县,广乡二县,任县仍属广平国,建武十三年(公元37年)改隶钜鹿郡,建安十七年(公元212年)更属魏郡。三国魏黄初二年(公元221年)析魏郡置广平郡)辖任县,晋代,省南辔(去口、车加言)县并入任县(后赵时复析置),省襄国、南和二县并入任县,任县仍属广平郡。 北魏太阳二十年(公元496年)析任县复置南和,襄国二县,孝昌三年(公元027年)析广平郡增置北广平郡,辖任县。北齐时南辔(去口、车加言)县省入任县,此后,任县省入南和县。 隋代,开皇十六年(公元506年)析南和县复置任县,属邢州,大业三年(公元007年)任县复省入南和县。 唐代,武德四年(公元621年)析南和县复置任县,治于苑乡故城(在今县东北十八里),属邢州,不久便徙于今治,天宝元年(公元742年)罢邢州为钜鹿郡,任县仍属之,至德二年(公元757年)罢郡复为邢州,仍辖任县。 五代时,任县仍属邢州。 宋代,熙宁五年(公元1072年)任县收入南和县为镇,元佑元年(公元1086年)复析南和县置任县,仍属邢州,宣和元年(公元1119年)升邢州为信都府,仍辖任县。 金代天会七年(公元1129年)复降信德府为邢州,任县仍属之。 元代,中统三年(公元1202年)升邢州,为顺德府,仍辖任县,世祖至元二年(公元1265年)任县省入邢台县,不久使复置,同年,顺德府改为顺德路,任县仍属之。 明代,任县属京师顺德府。清代,任县隶直隶省顺德府。 民国二年(1913年)任县属直隶省冀南道,三年冀南道改名大名道,任县仍属之,十七年(1928年)废道,任县始直隶于河北省,二个六年(1937年)属河北省第十三督察区。 1937年7月,抗日战争爆发后,不久建立了任县抗日民主政府,属冀南区。 1941年8月,任县属晋冀鲁豫边区冀南区十一专区。 1945年抗日战争肚利卮,任县属冀南区四专区。 1948年9月,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后,任县遂属华北行政区冀南区四专区。 1949年8月,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后,任县遂划归河北省邢台专区。 1949年10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,任县仍属河北省邢台专区。 1958年4月28日,撤销邢台专区,任县与南和县、平乡县、广宗县、巨鹿县合并为巨鹿大县。 1961年7月9日,析巨鹿县复置任县(包括原南和县地),并还属同年复置之邢台专区。 1962年3月27日,析任县复置南和县,任县复为原建制。 1970年邢台专区改称邢台地区,仍辖任县。1993年邢台地市合并,任县属之至今未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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